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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招商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2-21 10:50:25 点击量:

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招商方案(试行)

 

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蒙东煤炭物流园区)位于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距通辽市区22公里,园区北侧距集通铁路线4.0公里,南侧紧临国道303线。由沈阳铁路局、集通公司、通辽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园区规划总占地面积2万亩,总投资23亿元,建设集煤炭运输、存储、加工、配送、交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化、环保型煤炭物流园区。分三期建设,全部建成后,年装卸周转煤炭5000万吨。园区于2011年启动建设,2016年年末具备通车条件。现开始招商,具体招商方案如下:

一、招商策略

1.招商对象:

社会各界各地区有志在通辽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和自然人。

2.经营模式:

直接经营——购买经营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租赁经营——租用经营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合作经营——园区向经营者提供服务

3.定价策略:

参考通辽及周边地区和其他煤炭经营园区相关收费标准,制订本园区收取标准如下:

①直接经营模式——购买者以6.5万元/亩向园区购买经营场地使用权,使用期限50年。以200/平方米购买由源通公司建设的防尘棚,产权归购买方。

②租赁经营模式——经营者以1万元/亩向园区租用经营场地使用权,租赁者拥有地上物使用权,土地产权归物流园区。在入园签定正式合同时租赁者需向园区交纳5万元质保金,合同终止无争议一年后退还。

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以先交费后使用方式每合同年初向园区交一次租金,次年租金随行就市执行20%上下浮动;也可一次性交纳租金,具体优惠方案见第二项园区优惠政策、经营管理。

③合作经营模式——园区以15/吨(含机械设备、电费、人员工资等)向经营者提供筛选服务,筛选完毕后由园区负责送至汽车装车区。免费在园区场地存煤3天,3天后经营者如不能将煤运离园区,按0.5//天收取存放费。

④公路短途倒运装卸费19.5/吨(不含福巨站至园区专用线使用费),福巨站至园区专用线使用费以实际收取为准,翻车机使用费待定(翻车机未投入使用前适用本条款)。

二、园区优惠政策、经营管理

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园区办按照《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企业入驻管理办法》(办法另行发放)对入驻企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凡入驻园区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服从园区管理。

一)租赁以10年为期限:一次性交纳租金2年以上(含2年),每增加一年按5%优惠递增;如一次性交纳10年租金则按45%优惠。

(二)享受团购政策:由园区办协调园区内各企业以团购方式与煤矿签订合同,降低出矿价,如减少10元服务费加收2元。

(三)运力支持:当运力紧张时由园区办与铁路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费用另行商议。

(四)运费下浮:由园区办与铁路相关部门协调,园区办按运费下浮部分的20%收取服务费。

(五)金融支持:另行商议。

 

                                 通辽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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