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煤企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意见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征求〈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相关问题向各地相关部门及企业征求意见。
据介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范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煤炭企业加强成本管理,财政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表示,目前,为了深入挖掘成本潜力,煤炭行业积极探索应用各种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以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在煤炭行业应用成本对标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煤炭企业间成本核算数据和指标口径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成本对标的效果,导致不能完全反映煤炭企业间的成本管理差距水平。通过制定煤炭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将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信息的可比性,促进行业成本对标的深入应用,提升对标管理的成效。
为贯彻科学民主立法精神,财政部于今年2月下旬,会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神华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国内主要煤炭企业成本管理专家,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了通过专家和工作组两个层面相结合开展制度制定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此制度适用于大中型煤炭企业,其他煤炭企业可参照该项制度执行。煤炭企业是指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或洗选加工的企业。煤炭产品是指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原煤、洗选煤等。(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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