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具体目标将细化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14日在发改委定时发布会上表示,日前,《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已经印发。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政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打赢化解过剩产能这场硬仗。
赵辰昕表示,《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应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脱困升级、提质增效。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实现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市场预期明显向好。
《意见》提出4方面任务,包括:严禁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法监管;推动行业升级。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实,《意见》提出了加强奖补支持、完善税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做好职工安置、盘活土地资源等5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赵辰昕指出,《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意见》提出9方面任务,即: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努力打赢化解过剩产能这场硬仗。”赵辰昕说。(来源:人民网)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 电话:400-0475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