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蒙东    服务东北    面向全国
新闻中心

2015年煤炭行业的七大重点

发布时间:2015-07-04 09:12:01 点击量:

       一、优化煤炭发展布局  14个大型煤炭基地中鲁西、河南、冀中、晋北、晋东、晋中、两淮、宁东等8个基地已基本建成,剩下的神东、陕北、蒙东、黄陇、新疆、云贵大型煤炭基地均位于西部,主要围绕煤电、煤化工基地以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布局,结合现有煤矿产能释放情况,适度开工建设煤矿项目。蒙东基地主要为锡盟煤电基地服务,向华北、华东电网送电;陕北、神东基地主要为陕北煤电基地服务,向华北、华东电网送电;新疆基地主要为哈密、准东煤电基地服务,向豫鄂湘赣、华东电网送电。中部地区保持合理开发强度,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发挥重要能源发展基地作用。

       二、科学调控煤炭总量  截至2014年底,全国登记公告生产煤矿6816处,产能31.26亿吨/年,其中30万吨/年以下煤矿4875处,产能3.82亿吨/年。这部分小煤矿需要逐步由大型煤矿替代。要强化标准对落后产能的约束作用,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建设蒙西至华中铁路大通道,保障华南地区淘汰落后小煤矿后的煤炭供应。加强煤矿建设生产秩序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健全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合法产能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在建煤矿要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把握建设节奏,合理安排建设进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机制,要为合法守信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重视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要求,提高煤炭产业发展质量。建立生态文明矿区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矿区。严格煤矿环保和安全准入标准,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落实充填开采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推动采煤塌陷区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建设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矿区,支持鼓励低浓度瓦斯发电和乏风利用,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提高燃煤发电比重,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有序建设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

       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推动煤炭技术革命,为发展方式转变、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的支撑。加强煤与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大型深部矿井快速建井、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安全开采、煤机装备可靠性等技术攻关,推动无人工作面等智能矿山关键技术、地下气化采煤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促进煤炭集约化开发;把千米深井开采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提上日程,为煤炭深部开采提供支撑。注重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煤炭行业的推广应用,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加强行业管理,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深化煤炭行业改革  释放发展新动力重要的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煤炭法治建设,推进《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修订工作。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完善煤矿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六、加快推进转产发展  支持煤矿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积极发展煤炭生产服务业,鼓励煤电联营,支持煤矿办电,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国有煤矿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保障职工生活水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七、扩大煤炭国际合作  在立足国内的前提下,发挥我国技术、装备制造和人力优势,积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海外煤炭资源开发、技术装备输出等领域合作,缓解国内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推进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蒙古、印度尼西亚等国煤炭合作开发,提高我国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的话语权,抓好煤炭贸易、煤炭机械贸易、煤炭资源综合一体化开发以及煤矿建设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双边多边合作机制,深化互信,为企业开展国际煤炭合作创造良好的平台。 (来源:湘煤销售)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 电话:400-0475286

 

上一篇:多地“互联网+”进程加快 信息产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下一篇:神华提前公布7月煤价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