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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7项措施稳定投资增长 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布时间:2015-06-08 15:04:47 点击量:

       据央视网报道 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工作,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在稳定投资增长,培育新的增长点方面提出了七条具体政策措施。
       稳定投资是扩内需、稳增长的关键,在这方面,《意见》中共包含三项具体措施。首先,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自治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快三年三级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加快实施领导包联机制,落实责任,协调解决融资难、审批难的问题。
       其次,要加强项目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摸排国家已出“路条”项目,对前期工作进度缓慢、迟迟不能开工的要查明原因;对用水、环保指标未落实的,由当地政府限期协 调解决;对没有投资能力的,要尽快变更业主;对当地政府推动不利的,要予以问责。
       第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对已开工停建项目,因资金困难造成的,当地政府要协调解决融资问题;因市场预期不好造成的,要调整投资方向或推动企业重组,推动项目建设尽快启动。
       内蒙古自治区将制定出台:呼包鄂一体化发展规划、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规划、霍乌哈金三角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加快调整生产力布局,促进地区间互补协同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发展平台,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
       对旅游、金融、养老、文化创意等服务行业将逐一制定行动方案,专项推进。加大服务业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落实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自治区将全面落实《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基金,落实创业补贴,提高大学生担保贷款额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王霞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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