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蒙东    服务东北    面向全国
新闻中心

山西省:将严格限制新配置煤炭资源

发布时间:2015-12-17 09:13:59 点击量:

       12月16日,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讨论《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事关全局,影响当前,涉及长远,意义重大。
       要坚持依法合规,增强法治思维,依法推进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依法解决《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山西省煤炭出让转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同时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管理办法》提升为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
       要严格限制新配置煤炭资源,山西省煤炭产能已严重过剩,新增能力不容忽视,“十三五”期间一般不宜再新配置煤炭资源,需配置必须用市场化的办法。
       要加快建立健全矿业权退出机制,全面开展矿业权市场清理,建立有序、自然、正常的矿井退出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通过矿业权二级市场推行落后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对圈而不探、探而不采、以采代探、圈占资源不开发、炒买炒卖等现象,依法限期整改。
       要探索建立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矿业权一体化配置机制,在创新煤权气权一体化设置、探索建立煤层气资源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特别是瓦斯发电力度,尽快把煤层气产业培育成为山西省重要支柱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进一步完善矿区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及收入分配、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治理等各项制度,引入市场化治理手段,实现矿区生态治理和居民利益补偿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会议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煤炭矿业权一级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矿业权依法自由流转的二级市场,以煤炭矿业权出让转让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凡是能由市场决定的都交给市场”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来源:山西日报)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 电话:400-0475286

上一篇:煤电上网价“一涨一跌”的政策意图

下一篇:煤价“上涨潮”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