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专项整治涉煤行政许可审批
日前,晋中市煤炭局针对涉煤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行政许可审批方面,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共取消、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涉煤行政权力事项17项。
其中,取消事项为煤矿安全工程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批、监理单位资质备案及中标备案、放顶煤工作面审批和验收等8项,下放事项为煤矿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和煤矿施工项目(中标)备案、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煤层配采审批等共6项,另外还有3项改为属地管理权力事项。
二是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进一步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具体办结时限和责任人,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是拉出负面清单,组织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就承担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拉出了负面清单,切实优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在行政执法方面,晋中市煤炭局规范了执法主体委托执法的程序,下发文件明确晋中市煤炭局委托市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属地监管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完善了执法计划,要求各业务科室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安监大队进行执法;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向8个产煤县(区市)转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强化现场执法,对查出的问题与矿方逐条沟通、讨论、分析,提高了隐患整改率。(来源:晋中日报)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 电话:400-0475286
上一篇:燃煤电厂企业:超低排放倒计时
下一篇:神华俨然被煤炭业“千夫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