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蒙东    服务东北    面向全国
新闻中心

国家发改委要求从严控制新建煤矿

发布时间:2015-11-18 09:23:02 点击量:

       近年来,煤炭需求增速大幅降低,煤炭供大于求矛盾日益突出。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转发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从严控制新建煤矿。
       通知要求,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及东北地区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重点围绕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严格依照规划新建煤矿项目。不符合上述布局要求的煤矿项目,项目核准机关不得通过核准审查。
       已核准煤矿项目,在依法办理项目开工所需各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未列入国家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的煤矿项目,“十二五”期间不予补办核准手续。(来源:湖北日报)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内蒙古东部煤炭交易中心 电话:400-0475286

上一篇:走访供热站:煤改燃进行咋样了?

下一篇:降价难挽客户 神华中煤销量仍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