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常见问题解答
1.你们交易平台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日常交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年度及专场交易及竞价交易的具体时间由交易中心另行公告。
2.付款方式有哪些?
答:包括网上银行转账,线下银行汇款,承兑汇票(经卖方同意)。
3.合同怎么签订?
答:挂牌交易合同签订方式:交易商在报单时需填写交易中心提供的合同模板,加盖电子公章;摘牌方在确定挂牌信息后,点击支付保证金,摘牌成功后加盖公章,合同生成。
竞价交易合同签订方式:交易发起方填写交易中心提供的合同模板,加盖电子公章;买受人在最终够得竞价标的物之后,加盖公章,电子交易合同自动生成。
4.对货物质量有问题怎么解决?
答:1)买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时,先是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在实际交货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指定质检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提出方先垫付,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相关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否则,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未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对交收的货物进行验收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所交收的货物无异议,交易中心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并通知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卖方应在交收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开具足额增值税发票给买方。交易中心在买方交易商确认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准确无误后,与买卖双方结清保证金。
2)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数量不低于合同计重数量,以实际合同约定交货数量进行货款结算,如有溢出且买方货款不足的情况下,溢出部分货款买方应在24小时内按合同价转入交易中心结算帐户。
首先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交易中心协助协商解决。
5.遇到纠纷怎么解决?
答:交易纠纷发生后,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易双方按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交易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结算方式
答:根据交易合同和有关规定,交易中心为交易商提供交易结算服务,对交易商的保证金、交易费、货款等进行统一结算,并对资金实行交易中心、交易商和指定结算银行三方监管,保证交易商资金安全,杜绝虚假交易、货款拖欠等恶意行为的发生,控制企业交易风险,维护交易商合法权益。
所有款项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交易中心、交易商、制定交易银行三方对资金进行监管。保证交易商资金安全。
7.货物怎么交收?
答:货物交收是指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交易中心的规则和程序,卖方交付合同标的物、买方验收支付货款,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
货物交收可由交易双方自行交收,也可以通过交易中心协助交收。
8.风险准备金是什么,用来做什么?
答:交易中心实行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中心设立,用于维护市场正常运转和弥补因交易中心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损失的资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从交易服务费中按照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9.货款支付之后,卖家迟迟不发货怎么办?
答:买家支付的货款暂时是由交易中心负责保管,待卖家发货之后交易中心才将相应货款打入卖家账户的,所以不必担心支付货款之后卖家不发货的这种情况。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发货日内卖家没有发货,则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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